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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章 等待,传胪大典!

笔尖饱蘸浓墨,在那光滑洁白的御赐宣纸上,落下了第一个笔力遒劲、气势不凡的大字!

方进的心神,彻底沉入了对那宏大题目的思考与构建之中。\n\i,y/u_e?d`u`.?c′o¨m`

“帝王治国,当以何为本?”

他首先要回答这个根本性的问题。

他略作沉吟,便确定了基调:民为邦本,德为政基。

他开篇立论,并未首接谈论仁法德刑,而是先从天命人心的角度入手。

强调帝王之权柄,上承天意,下系民心。

天意即民意,得民心者方能得天命,方能国祚绵长。

故而,治国之本,在于安民、养民、教民,使万民归心。

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途径,则在于君王自身的德行与推行的仁政。

这一立论,既符合儒家主流思想,也暗合了“以德配天”的古训,西平八稳,不易出错。

紧接着,他开始阐述“仁政与法治,孰轻孰重?”

方进并未简单地将二者对立,或厚此薄彼。

他深知,纯粹的仁政可能流于宽纵,纯粹的法治则容易失于严苛。

他提出,“仁”是治国之魂,“法”是治国之器。

仁政是目的,法治是手段。

二者当相辅相成,不可偏废。

他引述上古三代圣王以德化民、礼法并用的例子。

论证仁政能化育人心,使民向善,从根本上减少犯罪。

而法治则能明确规范,惩治奸邪,维护秩序,为仁政的推行提供保障。

他强调,法当依仁而立,体现仁爱宽恕之精神。

刑罚只是辅助教化的最后手段,非不得己不可轻用。

量刑需谨慎,务求公平,避免冤狱。

在论述“孰轻孰重”时,他明确指出,“仁”为主,“法”为辅。

若无仁爱之心为基础,严刑峻法只会导致暴政,最终激起民变,秦亡便是前车之鉴。.咸,鱼\墈!书, ?追.罪.辛^璋-劫?

若有仁政推行,百姓知礼义,明廉耻,则法律自然简约,社会自然和谐。

随后,他过渡到“德主刑辅,如何推行?”这一具体操作层面。

方进认为,“德主”的关键在于君王自身的表率作用和对官吏德行的严格要求。

君王当“正心修身”,以身作则,为天下臣民做出榜样。

选拔官吏,当以“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”为标准。

建立完善的监察体系,严惩贪官污吏,保持官僚队伍的清廉。

同时,要大力推行教化,兴办学校,表彰孝悌忠信,弘扬礼义廉耻。

使崇德向善成为社会风尚。

而“刑辅”则意味着刑罚的运用必须服务于“德主”的目标。

法律的制定要宽严适度,合乎人情。

执法的过程要公开透明,杜绝徇私舞弊。

惩罚的目的不仅仅在于震慑,更在于警戒和教育。

对于初犯、偶犯,可以考虑减免刑罚,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。

他提出,德教与刑罚,如同车之两轮,鸟之双翼,缺一不可。

唯有二者协调并用,才能实现长治久安。

在阐述完这些宏观的原则之后,方进开始将笔锋转向那三个具体的支柱:“吏治、教化、实功”。

他将这三者视为推行“德主刑辅”、实现“强国富民,安攘内外”目标的具体抓手。

关于“吏治”。

他再次强调了选贤任能、严格考绩、澄清吏治的重要性。

他引用了前世汉唐盛世时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。

也隐晦地指出了当前官场中可能存在的卖官鬻爵、任人唯亲、考绩不实等弊端。

但他措辞极为谨慎,并未首接批评,而是将其表述为“偶有不彰”、“尚需完善”。

他建议,要进一步完善科举制度,拓宽选才渠道,不拘一格降人才。_如\文+徃¢ /追\蕞,鑫?璋!劫\

要加强对官员的考核与监督,赏罚分明,优胜劣汰。

要提高官员俸禄,养廉防贪。

要严惩贪腐,绝不姑息。

他相信,只有拥有一支清廉、高效、务实的官僚队伍,国家的各项政策才能真正落到实处。

关于“教化”。

他将其视为“固本培元”之策。

认为人心是国家安定的基石。

他建议,要大力发展官学和社学,普及基础教育,提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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